您所在的位置: 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登录入口 >法律知识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纠纷
李鹏律师l 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主任l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l 天津律师协会会员l 中国政法大学l 11年执业经验李鹏律师建筑工程团队简介:李鹏律师建筑工... 详细>>
律师姓名:李鹏律师
手机号码:13114822057
执业证号:11201201010899843
执业律所: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河川大厦A座15层
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的签订
1、建设工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
2、对于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承发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相一致;
3、承发包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后,不应该再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补充协议。
(二)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的主要内容一般情况下,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8)工程变更;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注意:若涉及到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可能会被要求采用FIDIC条款,其他类型的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参照FIDIC条款起草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