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李鹏律师 李鹏律师l 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主任l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l 天津律师协会会员l 中国政法大学l 11年执业经验李鹏律师建筑工程团队简介:李鹏律师建筑工...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李鹏律师

手机号码:13114822057

执业证号:11201201010899843

执业律所: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河川大厦A座15层

建筑工程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与其他纠纷一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解决路径也是多样的。在尝试协商、和解等方式未妥善解决纠纷时,当事人面临的选择就是或裁或审。随着商事仲裁被越来越多的当事人所认可,商事仲裁已成为建设工程合同中常见的争端解决机制。《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因此,仲裁具有排除法院管辖的效力,只要当事人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的,法院对当事人因该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就无管辖权。(关于仲裁协议(条款)的效力,当事人仍可向法院起诉来确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此类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若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那么通过法院解决纠纷很大程度上说是必须选择的路径。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院的管辖权主要涉及到三个方面:专门法院管辖;专属管辖;一般管辖。

2021©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李鹏律师,天津建筑工程律师天津工程纠纷律师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河川大厦A座15层
手机:1311482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