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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律师l 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主任l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l 天津律师协会会员l 中国政法大学l 11年执业经验李鹏律师建筑工程团队简介:李鹏律师建筑工... 详细>>
律师姓名:李鹏律师
手机号码:13114822057
执业证号:11201201010899843
执业律所: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河川大厦A座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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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要避开的12大陷阱,需要专业律师为您保驾护航。
一、“投标人不得低于成本报价”的认定,不能以国家定额为标准进行推定。
二、未经招投标签订并实际履行的施工合同,与补办招投标后备案的合同,均属无效。
三、以“保证中标”为条件收取费用的协议无效。
四、招标人不同意向投标人出具中标通知书,不属于缔约过失责任。
五、除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和串通投标纠纷外,未中标人起诉中标合同无效的,法院不予受理。
六、因招标文件属要约邀请,则其作出以仲裁解决争议的规定无效。
七、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未按约定签订合同,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建设工程合同招投标后未签订正式合同并备案的,该中标无效。
九、先签补充协议后发中标通知书再签施工合同, 以补充协议确定造价。
十、招标人让中标人在招投标之前进场施工,中标无效。
十一、招标侵权受害人可以主张实际损失及可得利润予以赔偿。
十二、中标人不能强制招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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